贺州市 政策解读《关于暂停执行购房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二选一”政策的通知》


一、制定背景

 

2021年由于我中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持续攀高,最高达到108.34%,排全区第一,资金流动性风险持续十几个月维持三级风险预警。为了确保市住房公积金资金安全平稳运行,中心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实施了同一套住房在申请购房提取或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二选一”政策(以下简称“二选一”政策)。至2024年6月,我中心住房公积金使用率已下降到90%以下,资金流动性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二、制定和起草过程

 

通过前期调研,并结合我市住房公积金使用实际情况,我中心组织开展暂停执行“二选一”政策通知起草工作。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批准,印发《关于暂停执行购房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二选一”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三、工作目标

 

《通知》出台,将更好的支持缴存人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四、调整的主要内容

 

在贺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因购买自住住房在申请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或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上只能“二选一”政策暂停执行,调整为:在贺州市行政区域内,缴存人因购买自住住房既可申请办理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也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五、相关问题解答

 

(一)《通知》印发实施后,在“二选一”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住房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可以申请购房提取么?

 

缴存人在“二选一”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住房时办理了住房公积金贷款(包括组合贷款)的,只要购房时间在两年内的,也可以申请购房提取。

 

(二) 《通知》印发实施后,在“二选一”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住房时办理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转公么?

 

缴存人在“二选一”政策实施期间购买住房时办理了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的,符合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也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或者商转公。

 

六、解读单位

 

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科0774—5121002。


附件:

  1. 关于暂停执行购房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二选一”政策的通知政策解读.docx


相关文章:

  1. 贺州市 关于暂停执行购房提取公积金或申请公积金贷款“二选一”政策的通知 [2024-07-09]

来源:贺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