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 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调动后工资如何确定?


答:事业单位中调动工作未明确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的人员,待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明确后确定工资。其中,在半年内明确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的,可按新任职务(岗位、技术等级)标准予以补发。

 

工作调动后未明确岗位的需转换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的人员,先按调入前单位原聘(任)岗位的低一级岗位的起点等级(如原聘岗位为副教授(副高级)岗位,低一级岗位(中级)的起点等级指专技十级岗位)确定其岗位工资标准。原主要岗位明确为管理岗位的“双肩挑”人员,调动工作后未明确岗位,需要按专业技术职务转换系列的,先按调入前单位原聘(任)专业技术岗位的低一级岗位的起点等级确定其岗位工资标准。上述转系列人员在两年内一次申报并评审通过后聘任的,少发的工资可予以补发。


来源: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