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税务:灵活就业人员在线缴纳社会保险费遇到系统提示错误如何解决?


温馨提示: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四川省电子税务局APP、“成都税务”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支付宝市民中心等渠道在线办理社保费申报缴款业务。

 

1:灵活就业人员在线缴纳医疗保险费时,系统提示“该灵活就业人员依赖险种的预处理信息未同时存在”,如何解决?

 

答:灵活就业人员在线缴费时,应同时选择确认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档次)后,再办理缴费。若仅选择确认了基本医疗保险或大病医疗互助补充保险的缴费基数(档次),系统会出现上述提示。

 

2、灵活就业人员在线缴纳社会保险费时,系统提示“该属期已存在申报,不允许再次申报”,是什么原因呢?如何解决?

 

答:出现这种提示信息,可能存在以下情况:

 

(1)参加批量扣费的灵活就业人员,在每月开始批量扣费前的3天内,系统会锁定申报数据,缴费人不能自行申报缴费,系统会出现上述提示。(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费批量扣费时间为每月21日,12月为15日。)

 

解决方案:在代扣账户存足余额,等待扣费即可。若因代扣账户余额不足未成功扣费,请及时自行申报缴费。

 

(2)灵活就业人员已在其他缴费渠道申报过本月属期的社保费。

 

解决方案: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APP-办&查-社保业务”查询已申报信息。

 

①若“已申报未缴费”且对申报数据无异议,可点击“缴费”模块办理缴款。

 

②若“已申报未缴费”但需修改申报数据,可点击“作废”模块,作废已申报数据,重新申报缴费。

 

③若“已申报已缴款”,可等待2-3个工作日后,通过“缴费记录开具”模块,查询打印缴费记录。


发布:2024-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