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办事流程明白卡


服务事项内容

 

企业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按规定给予企业5000—7000元·人/年的职业培训补贴。

 

服务对象

 

企业。

 

申请办理条件

 

企业以至少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技能岗位员工为主要培养对象并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合格后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培训合格证书。

 

所需材料

 

1.学徒培养计划;

 

2.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培养协议;

 

3.企业与培训机构签订的合作协议;

 

4.学徒花名册;

 

5.信用承诺书;

 

6.身份证复印件;

 

7.劳动合同复印件;

 

8.培训补贴申领表;

 

9.职业资格证书编号或复印件;

 

10.不低于10次的培训视频资料;

 

11.培训机构出具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或税务发票)。

 

12.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

 

材料说明

 

一是申报材料已有电子档案且有效的,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二是通过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可以核实的,不需提供申报材料。

 

办理流程

 

企业向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备案,经备案公示后组织实施新型学徒制培训,培训结束后向所在地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报送补贴申请材料,经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初审、公示,报同级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

 

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不包含公示和补贴支付环节)。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就业培训科0813-8102535

 

自流井区就业局培训股0813-2618939

 

贡井区就业局培训股0813-3315113

 

大安区就业局培训股0813-3228590

 

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培训股0813-3805979

 

荣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培训股0813-6220788

 

富顺县就业局培训股0813-7206706

 

高新区社会保障和退役军人事务局0813-8225529

 

文件依据

 

1、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和改进新时代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工作方案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6号);

 

2.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在全市推行企业新型学徒制的通知(自人社发〔2019〕32号);

 

3.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职业培训补贴项目及标准的通知(自人社发(2021)11号)。


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