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失业保险待遇发放关系转移办事流程明白卡


服务事项内容

 

为符合条件的领金人员办理失业保险发放关系转移。

 

服务对象:自然人

 

申请办理条件

 

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失业人员,需在户籍地等非最后参保地的统筹地区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情况。

 

所需材料

 

1.失业人员基本身份证明(身份证、社保卡之一均可);

 

2.失业人员失业保险关系转迁材料;

 

3.失业人员户籍所在地材料。

 

办理流程

 

1.线上申请:服务对象通过登录线上公共服务平台(包括: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四川e就业”微信服务号),点击服务事项后进行业务办理,录入相关指标信息,并上传相应材料,点击保存。

 

2.线下申请:服务对象持申报材料原件到就近的业务网点办理。

 

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

 

经办部门及咨询电话

市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待遇审核科0813-8211837

自流井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0813-2618990

贡井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0813-3301432

大安区就业局失业保险股0813-3228586

沿滩区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0813-3800082

荣县就业创业促进中心失业保险股0813-5991802

富顺县就业局失业保险股0813-7116202

 

文件依据

 

1.《关于畅通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85号);

 

2.《关于通过部级社会保险关系转移系统开展失业保险关系跨省转移接续工作的通知》(人社网信函〔2021〕22号);

 

3.《关于印发四川省失业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川人社规〔2023〕5 号)。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e就业(APP小程序)
  2.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