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税务:“优化调整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流程”后,社保费申报有什么明显变化?


主要变化在申报缴费工资的流程。

 

(1)2024年7月1日之前,用人单位先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申报缴费工资,再依据两部门核定的应缴费额向税务部门缴费的流程。2024年7月1日后,优化调整为用人单位自行向税务部门申报缴费;

 

(2)税务部门根据缴费人申报的缴费工资设定缴费基数,预处理生成应缴费额;

 

(3)用人单位每月申报时可查看每名职工应缴费额的明细数据;

 

(4)补缴7月1日前社保费欠费以及办理政策性补缴等特殊情形的,仍由人社、医保部门核定后传递给税务部门征收。


来源:山东省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