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培育认定工作启动


日前,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企业家协会和市工商联决定联合开展2024年全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村)、样板企业、样板行业商(协)会培育认定工作,充分展现近年来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成效,带动全市各类企业切实保障职工权益,引导职工增强对企业的责任感、认同感和归属感,为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

 

此次培育认定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企业20家、市级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村)、行业商(协)会各1个。培育认定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坚持严格执行评选标准、注重工作实绩;坚持择优确定;坚持三方共同评选推荐。

 

申报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企业的应全面健全党组织建设,全面建立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全面落实职工工资增长机制,全面执行劳动标准和社会保险制度,全面完善企业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制度,全面推进企业文化建设,全面组建企业工会,全面建立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

 

申报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工业园区(乡镇/街道、社区/村)应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培育工作机制健全,辖区内企业达到“十个全面”基本标准,并根据辖区内企业规模合理布局劳动关系基层公共服务站点,经常性地对辖区内企业培育行动进行督促指导服务,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方式提升服务效能,形成地域、行业特色鲜明的公共服务品牌。

 

申报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行业商(协)会应和谐劳动关系培育工作机制健全,行业商(协)会内企业达到“十个全面”基本标准,健全劳动关系矛盾纠纷排查预防和联动化解机制,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或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及时化解矛盾和纠纷。

 

被认定为“石家庄市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的,在认定期内(自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三年),享受激励政策。鼓励和支持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企业、园区等)稳定用工,对有用工需求的,积极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优先给予政策咨询、用工招聘等服务,优先安排参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外出招工引才活动和各类公益性招聘活动。同时在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社会保险补贴等方面按规定优先享受国家和省相关政策。并将企业(园区)和谐劳动关系状况作为工伤保险费率浮动的参考依据;工伤预防项目申报时予以优先考虑。同时,将和谐劳动关系样板单位(企业、园区等)相关信息推送至石家庄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予以公示,列入守信名单,供社会查询使用,并且将给予一些评先评优激励。


来源:石家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