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2025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指南
一、参保对象
具有本市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范围的城乡居民;
非本市户籍但在本市长期居住的城乡居民;
各类在校学生;
在本市工作的外籍专家共同生活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获得我国居留许可证在本市居住尚未就业的外国人;
国家和省规定的其他应当参加居民医保的人员。
已参加职工医保或在外市参加下年度居民医保的,不允许重复参保,已参保并进入待遇享受期的,不再退费。
二、缴费标准
普通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各级财政补助每人670元。
医疗救助对象个人缴费按政策给予资助
三、集中参保期和待遇享受期
集中参保期:2024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待遇享受期: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参保缴费方式
(一)已在淮南市参保的城乡居民
上年度已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参保人员,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进行缴费操作。
(二)首次在淮南市参保的城乡居民
1.线上参保:可通过手机登录“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选择服务大厅——医保掌上办,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功能进行参保登记。
2.线下参保: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或户口簿、居住证到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综合窗口或乡镇(街道)医保服务网点办理。
(三)在淮高校大学生
在淮高校大学生原则上采取统一代收代缴的参保方式。
(四)新生儿
新生儿参保缴费流程与普通居民一致,但需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参保年度;
参加2025年度居民医保与其他居民相同待遇享受期相同;
参加2024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待遇享受期至2024年12月31日。
新生儿出生三个月内参保的,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出生三个月后参保的,自缴费次日享受待遇。
五、鼓励连续参保
自2025年度开始,鼓励连续参保
1.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适当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2.对当年基金零报销的参保人员,次年将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对未在居民医保集中参保期内参保或未连续参保的人员,将根据参保人断保情况设置参保待遇等待期(至少3个月)。
六、缴费渠道
办理参保登记后可通过以下渠道缴费:
(一)线上缴费:可通过“淮南医保”微信公众号、“安徽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安徽医保公共服务平台、皖事通APP、支付宝直接参保缴费。
(二)委托代收。个别不具备线上缴费条件的,继续委托乡镇(街道)、村(社区)、学校等为代收单位,保留线下现金缴费渠道。同时,为满足部分缴费人电子支付需要,在各代收点继续开通微信扫码缴费通道。
(三)窗口缴费。新生儿落地参保缴费分别在县(区)政务中心税务窗口和医保经办机构窗口完成。
七、咨询电话
淮南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咨询电话:0554-8881890
温馨提示
缴费前请注意核对参保信息,参保地、联系方式等信息变更时,按照新参保居民重新登记缴费。
参保缴费初期,系统可能出现卡顿、延时、身份信息不准等情况,请您耐心等待,及时联系我们。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非医保、税务部门发布的参保渠道及相关链接均属诈骗!
相关业务链接:
来源:淮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