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病”指的是哪“两病”?“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有什么报销待遇?


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两病”指的是哪“两病”?

 

“两病”是指未纳入门诊慢特病保障范围的高血压和糖尿病。城乡居民按规定办理“两病”鉴定后,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可以享受“两病”保障待遇。

 

二、“两病”门诊用药保障有什么报销待遇?

 

“两病”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发生的降压、降糖药品费用,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0%,高血压和糖尿病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300元和600元,“两病”并发的,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600元。

 

(备注:医保政策会随国家、自治区相关工作部署和基金运行情况适时调整,最终解释权归兴安盟医疗保障局所有。)


来源:兴安盟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