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 政策解读《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2024年6月24日,绵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绵住房公积金管委会〔2024〕4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适应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的新变化,更好支持缴存职工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对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进行优化调整。

 

二、主要内容

 

(一)提高最高贷款额度。

 

1.提高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此次调整后,双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为80万元。

 

2.提高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度。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二孩、三孩家庭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最高贷款额度分别提高10万元、20万元,即生育二孩的单、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60万元、90万元;生育三孩的单、双职工家庭最高贷款额度分别为70万元、100万元。

 

3.提高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度。“科技城人才卡”持卡人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在“人才十条”原定基础上上浮50%。

 

(二)提高可贷额度

 

1.调整可贷额度计算。取消缴存职工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中的缴存时间系数,流动性调节性系数按1.8执行,即贷款额度=(借款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正常缴存余额)×10 倍×流动性调节系数×信用系数-负债,但不得超过现行最高贷款额度。

 

2.提高青年人才购房可贷额度。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全日制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5年以内在我市购买首套住房,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30%,但不得超过现行最高贷款额度。

 

3.提高购买绿色建筑可贷额度。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的,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上浮20%,但不得超过现行最高贷款额度。其中,所购住房为新建住房且符合我市绿色建筑建设要求,即星级绿色建筑达到一星级及以上,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达到35%以上。星级绿色建筑或装配式建筑作为二手房进行再交易时,不再享受贷款额度上浮。

 

(三)施行家庭住房公积金使用代际互助

 

1.支持购房互助提取。2024年7月24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缴存职工在我市购买自住住房的,允许缴存职工及配偶的直系亲属(父母子女)提取住房公积金帮助支付购房款、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

 

2.支持改善居住条件。允许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本人、配偶或双方父母名下已被纳为绵阳市城镇C、D级危房整治项目的住宅类危房整治费用。

 

三、执行时间

 

按照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要求,本次政策在文件印发30日后,即自2024年7月24日起施行。

 

四、其他事项

 

(一)关于新旧政策衔接

 

2024年7月24日前已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原政策执行,2024年7月24日(含)后受理的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按《通知》执行。

 

(二)关于贷款额度计算的执行口径

 

借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符合多子女家庭购房、青年人才购房、购买绿色建筑等多种可贷额度上浮情形的,以其中上浮比例最高的一项执行,上浮额度不重复累加计算。

 

本解读未尽事宜由市公积金中心负责解释。



相关文章:

  1. 绵阳市 关于进一步优化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 [2024-07-26]

来源:绵阳市住房公积金服务中心
发布:2024-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