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医保待遇保障政策一览表(门诊、住院、医保报销比例标准、门诊特定病种)


汕尾市医保待遇保障政策一览表(更新至2024年1月)

 

 

 

 

注:

 

1.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规定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项目支付范围支付;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参照政策范围内费用范围执行。基金不予支付的范围包括:(1)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2)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3)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4)在境外就医的;(5)体育健身、养生保健消费、健康体检;(6)国家和省规定的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的其他费用。

 

2.“支付比例”指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支付比例;“最高支付限额”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最高支付限额和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之和。


来源:汕尾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