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 省内养老保险关系转移不用办了?是这样吗?


答:是的,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4号)要求,自2021年12月31日起,我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在省内流动就业的,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目前我省已实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省级统筹,省内流动就业只需要退休前办理归集业务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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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