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 公积金异地转移与同城转移应该如何办理呢?公积金转移业务问答…


工作有变动,公积金异地转移与同城转移应该如何办理呢?

 

01、适用范围

 

一、异地转移

 

1.异地转入:申请人申请将缴存在外地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汕头市时,需在汕头市已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

 

2.异地转出:缴存单位办理职工个人账户封存后,职工到转入地(市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二、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1.用人单位录用或调入职工的,应当自录用或调入职工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2.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为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或者封存手续。

 

02、申请材料

 

一、异地转移(异地转入)

 

线下办理:

 

(1)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2)填写完整的《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线上办理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二、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线下办理:加盖原用人单位及新用人单位公章的《汕头市职工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表》一式二份。

 

线上办理在线填报申请材料。

 

03、办理流程

 

一、异地转移

 

1. 线下办理

 

异地转入:前往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驻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住房公积金缴存在区县的前往区县管理部)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异地转出:前往转入地(外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

 

2. 线上办理

 

登录微信“全国住房公积金”小程序——点击“服务”——点击“转移接续”——录入转入转出信息后点“提交申请”,完成异地转移接续申请手续。

 

二、同城转移(市内转移)

 

新用人单位经办人登录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单位网厅

 

网址:

https://igjj.ccb.com/zuul/web/view/login?InsID=440100754001&Br_No=440000000&Txn_Chnl_ID=3002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来源:汕头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