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相关问题解答


7月13日,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领导来到《党风政风热线》直播间,围绕大家关心的话题在线交流,回答听众和网友提问。

 

以下是群众关切的问题答复

 

问:我公积金缴存在鹰潭,在苏州买了一套商品住房,合同上有我和妻子名字,没有我儿子的名字,可否把我儿子的公积金也提取出来?我是否可以在苏州办理公积金提取手续,如可以,能提取多少?又需要哪些材料?

 

答:(1)不可以。根据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适度调整我市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2019年7月1日 取消了“实行父母、子女直系亲属间购房贷款和提取互认”政策。

 

(2)可以。按照《住房和城乡建部办公厅关于做好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各地中心都已开通“异地通办”窗口;你需携带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发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表、夫妻一方购房所在地户口或公积金缴存证明、身份证、银行卡(建、中、工行)、结婚证等原件到购房所在地公积金中心“异地通办”窗口办理;同一套住房只能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提取金额不超过购房总价的80%。

 

问:您好,我最近申请办理了公积金贷款,也已经办理了按月对冲还贷的业务,但是我的公积金账户里还有很多余额,请问有什么办法能全部提取出来吗?

 

答:根据市住房公积金7月1日出台的《关于调整我市部分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规定,取消了以往按月抵冲和按年提取还贷二选一的政策,实行按月抵冲和按年提取还贷并行的新政。也就是您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办理了“按月抵冲”后,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在正常还款满12个自然月后还可以申请办理一次“按年提取还贷”业务,所提取的金额,不得超过上一年度每月按期正常还款本息总额,“提前部分还本”及“按年提取还贷”产生的金额不计算在内。而且所提取的金额仅用于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每次申请“按年提取还贷”业务的时间间隔需距上一次申请“按年提取还贷”超过12个自然月。

 

问:和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以后,我的住房公积金是否可以提取,应该办什么手续?

 

答:根据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关于调整解除劳动关系提取政策的通知》规定,我市公积金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未在异地继续缴存的,封存半年后可以提取。可凭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到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窗口及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办理,也可通过手机公积金app线上办理。

 

问:请问我在上饶地区缴纳的公积金,想在鹰潭给买一套房子,现在能在鹰潭申请公积金贷款吗?

 

答:您好,市住房公积金2022年11月01日重新启动了异地缴存公积金贷款政策。其中规定了凡在异地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的公积金缴存职工,并在鹰潭市内购买自住住房时,可凭缴存地中心开具的《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住建部统一的格式)及《异地公积金缴存明细》在我市公积金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我已经交纳了很多年的公积金,但一次都没有使用过,请问在什么样的情况下可以使用我的公积金?这么多年公积金有利息么,是否要交纳税?那怎以可以查询到我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答:(1)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住房公积金归职工个人所有,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可提取使用公积金:(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未再就业的;(四)出国(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七)职工本人及其配偶患重大疾病的;(八)职工租房提取;(九)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

 

(2)职工个人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是有利息的,住房公积金每年的6月30日结息一次,按人民银行公布一年期定期存款基准利率执行(1.5%)。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本息免征个人所得税。

 

(3)职工查询公积金余额有以下三种方式:1.职工持本人身份证到公积金中心各服务窗口、市政务服务中心公积金窗口查询,或者到自助终端上查询;2.下载手机公积金app查询; 3.也可通过支付宝、微信公众号和全国公积金小程序查询公积余额。

 

问:您好,听说公积金贷款利率好像调整了,能问下现在公积金利率是多少吗?

 

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22年9月30日《关于下调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的通知》要求,自2022年10月1日起,我市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进行了调整,首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下调了0.15个百分点。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调整为2.6%,五年以上年利率调整为3.1%,第二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政策保持不变,五年以下(含五年)年利率为3.025%,五年以上年利率为3.575%。

 

问:近期本人在外遗失身份证,目前正在走身份证补办流程,可能需要一段时间,但本地租房续租日期已经临近期限,我能不能不带身份证来公积金中心办理租房提取业务呢?

 

答:您好!可以的,鹰潭公积金中心一直坚持以群众为导向,聚焦群众办事“难点”“堵点”“痛点”等问题,目前我市在全省范围内首批上线“免证大厅”,实现租房提取、离退休提取和提前还本等8项业务“零材料”亮码办理,职工只需到办事大厅打开手机支付宝中的赣服通出示其中的赣通码,便可办理公积金业务,无需提供无房证明、租房协议、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后续我中心“免证大厅”办理路径还会增加“扫码办”及“刷脸办”两种方式,未来还将推出更多惠民生暖民心服务,请多多关注鹰潭公积金公众号。



相关业务链接:

  1. 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小程序)

来源:鹰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7-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