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 政策问答《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年)》的通知》


2023年3月1日,蚌埠市正式执行全国统一的《国家基本医疗保险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22)》(以下简称《2022年药品目录》),现就广大市民关注最多的热点问题整理如下:

 

一、《2022年药品目录》执行时间及相关要求?

 

《2022年药品目录》由国家医保局制定,并实行年度动态调整。新版药品目录自2023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统一执行。药品品种、备注和甲乙分类等内容,各地不得自行调整。调出的药品同步调出基金支付范围。

 

二、《2022年药品目录》的内容是什么?

 

1.按药品分:《2022年药品目录》共计将2967种药品纳入医保药品目录,其中西药1293种、中成药1311种(含民族药93种)、协议期内医保谈判药品363种。

 

2.按医保支付分:西药甲类支付395种、中成药甲类246种,其余为医保乙类支付;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含竞价药品)按乙类支付。

 

三、国家医保谈判药品后期怎么保障患者使用?

 

《2022年药品目录》中协议期内谈判药品(以下简称谈判药品)和竞价药品全部纳入“双通道”管理范围,相关药品的个人先行自付比例由省医保局根据既往协议期内谈判药品分类确定,全省统一执行。

 

四、蚌埠市双通道药品目录是否会调整?

 

蚌埠市“双通道”药品目录也会动态调整,下一步,我们针对非谈判非竞价药品,将结合本地实际及参保群众用药需求,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更好地满足患者就医用药需求。

 

五、这次国家医保谈判效果怎么样?

 

本次国家医保谈判共计有147种药品参与,其中121种谈判成功或竞价成功,平均降幅达60.1%。谈判或竞价成功药品中,新增纳入的药品108种,其中42种为重大创新药。

 

六、国家药品目录调整,安徽省原来纳入医保支付的中药配方颗粒、新冠临时用药等药品是否医保就不再支付?

 

根据国家药品目录调整权限,已纳入我省基金支付范围的中药配方颗粒,除国家规定不得支付的外,继续按原规定执行;疫情感染高峰期临时增补的 36 个新冠治疗相关药品继续按原规定,执行至 2023 年 3 月 31 日,执行期满若无补充通知,直接调出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七、竞价药品是什么?医保怎么支付?

 

竞价药品是今年国家医保谈判的创新举措,针对能够形成充分竞争的药品,通过集中竞价纳入医保药品目录。竞价药品实际市场价格超出支付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参保人员承担;实际市场价格低于支付标准的,按照实际价格由医保基金和参保人员分担。定点医疗机构和“双通道”药店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配备竞价药品通用名下价格不高于支付标准的品种,减轻患者负担。

 

八、医保谈判药品主要由谁供应保障?

 

谈判药品使用和供应,定点医疗机构是第一责任人,以其为主,“双通道”药店为补充。医院应建立院内药品配备与医保药品目录调整联动机制,根据临床用药需求,及时召开药事会,做到谈判药品“应配尽配”。暂时无法供应,但临床确有需求的谈判药品,可纳入临时采购范围,建立绿色通道,简化程序、缩短周期、及时采购;也可开具处方,允许患者到“双通道”药店购买和使用,医保实行一站式结算,保障患者用药。

 

九、《2022年药品目录》在哪里能够查询到?

 

《2022年药品目录》可通过各定点医疗机构、各级医保局及医保经办机构均可实现查询。具体咨询电话可登陆相关单位官方网站查询。


来源:蚌埠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