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 我省出台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内控暂行办法


为进一步提高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风险防控水平,近日,省社保局出台了《安徽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内控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一是突出安全性,着眼业务全过程监控评价。《办法》分7章共50条,主要内容包括:总则、业务经办内控、基金财务内控、岗位权限内控、数据运用内控、内控管理实施、附则。对经办机构内部的职能部门、工作人员从事职业年金经办管理业务进行全过程的规范、监控和评价。

 

二是突出实操性,立足经办人员实际工作需要。《办法》号脉经办管理重点、难点,把准风险防控要求的“着力点”,对具体业务主要控制点进行了详实的阐述,便于内控岗位开展监督、检查,有助于指导岗位经办人员学习及规范操作。

 

三是突出制衡性,实现各经办岗位相互制约。《办法》规定职业年金业务运行岗位、基金财务岗位、数据管理岗位、稽核内控岗位工作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对风险等级高的业务审核流程进行明确要求,严格系统用户权限申请(变更)手续及审批。

 

全省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经办部门应以《办法》印发实施为新的起点,始终坚守底线思维,以严格有效的监督,守住职业年金基金安全运行“生命线”。


来源: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