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 住房公积金贷款房屋套数怎么认定?


一、套数认定以缴存职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在我市不动产登记管理部门确定的购房套数为准;贷款次数以缴存职工在全国范围内使用公积金贷款次数为准,不考虑商业住房贷款次数。

 

二、缴存职工家庭无铜川市房产,在全国范围内第一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首套房政策执行。

 

三、缴存职工家庭首次公积金贷款结清,且名下无铜川市房产或有一套房产的,在全国范围内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按照二套房政策执行。

 

四、对在铜川市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或全国范围内已使用过两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缴存职工家庭,不予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


来源:铜川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网上服务大厅
发布:2023-11-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