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社保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提醒: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补缴…


根据省人社厅、税务局《关于贯彻落实特困行业阶段性缓缴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54号)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费款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2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重要提醒

 

如果2022年、2023年度还有未缴费时段的,要抓紧时间缴费,2024年1月1日后将不能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补缴以上时段未缴的养老保险费!

 

参保范围

 

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坚持自愿原则。年满 16 周岁(不含在校学生)且男未满 60 周岁、女未满 55 周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除外),均属于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不限户籍。

 

缴费标准

 

我省2023年度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21207元,下限为4242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2023年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基数,多缴多得。

 

最高缴费:

 

每月为21207×20%=4241.4元/人;

每年为21207×20%×12=50896.8元/人。

 

最低缴费:

 

每月为4242×20%=848.4元/人;

每年为4242×20%×12=10180.8元/人。

 

缴费途径

 

1、线上缴费

 

您可以通过微信(“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山东税务微信公众号)、支付宝为民中心、山东省电子税务局及银行渠道缴纳社会保险费。

 

2、线下缴费

 

您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或社保卡到当地为民服务大厅社保窗口办理。

 

温馨提示

 

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即每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可按月、按季度、按年申报缴纳当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除国家特殊规定外,不得违规向前进行以往年度的补缴来增加缴费年限。

 

税务缴费咨询热线0537-12366

社保政策咨询热线0537-12333

 

济宁市各级社保经办机构参保政策咨询电话

 

市 直2937961/2937565

任城区5661372/5661671

兖州区3404100

曲阜市4492617

泗水县4221917

邹城市5295391

微山县3186502

鱼台县6100188

金乡县8752269

嘉祥县6868955

汶上县7293750

梁山县7323823

经开区6990878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来源:济宁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