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 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需登陆网厅确认


2023年我区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采取“免申即享”和企业自主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符合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待遇申领条件的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下列途径申领稳岗返还待遇:

 

1、“免申即享”模式:社保经办机构通过数据比对筛查可能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业务系统推送业务信息,经企业登陆“广西数智人社”网厅确认申领待遇后,审核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2、“企业自主申请”模式:企业自行在社保经办机构服务窗口填写《企业稳岗返还申领表》并加盖公章后办理待遇申领业务。

 

注意: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单位请尽快登陆网厅确认申请,或前往现场服务大厅申请。

 

申领条件

 

申领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待遇的参保单位需满足下列条件:

 

1、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且当前参保缴费状态正常;

 

3、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未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出清名单僵尸企业。

 

4、根据国家规定,劳务派遣单位暂停享受稳岗返还政策。

 

相关注意事项

 

稳岗返还资金需发放到符合条件企业的对公账户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方协议账户。

 

无对公账户和缴纳社会保险费三方协议账户及其他企业账户的参保单位(以下称无账户参保单位),符合条件的,经无账户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申请,稳岗返还资金经公示后,可发放到无账户参保单位提供的其他合法合规银行账户。

 

无账户参保单位须提供银行账户信息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及资金接收人须出具经单位同意且接收资金将用于单位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四项支出的书面承诺。单位或资金接收人的承诺不属实的,单位或资金接收人应全额退回有关资金,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企业稳岗返还申领表》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自治区“数智人社”网上服务大厅

来源: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