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南通市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相关问题解答…


我以前没参加过居民医保,可以直接缴费吗?

 

答:不能。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首次参加居民医保的居民,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至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然后再选择自己方便的方式缴费。断保居民也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哦。

 

我是续保居民,需要去街道、社区办理参保登记吗?

 

答:不需要。续保居民不需要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可直接缴费。

 

新生儿如何参保?

 

答:新生儿家长办理新生儿出生登记时,可同时申请新生儿参保。新出生的婴儿在出生后6个月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足额交纳出生当年居民医疗保险费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非南通户籍人员,可以参加南通居民医保吗?

 

答:持我市居住证的居民,在外地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有意愿参加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可凭相关证件在常住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缴费后按规定享受我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哪些对象个人缴费部分是由政府全额补助的?

 

1.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2.特困人员;

3.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4.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的20世纪60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5.困境儿童;

6.特困职工及家庭成员大重病患者;

7.重点优抚对象;

8.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9.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

10.原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

11.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重残人员(1-2级)。

 

上述对象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或民政等相关职能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参加居民医保和长期照护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未及时缴费对待遇享受有什么影响?

 

答: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遵循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居民医保缴费与待遇保障直接挂钩,属于参保范围的居民,需按规定及时、连续参保,不间断缴费。一旦逾期未足额缴费,将自办理参保补缴手续的次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友情提醒:

 

我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包括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人员),可自愿投保江苏省医疗保障局、省银保监指导监督的、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的普惠型商业补充医疗保险“江苏医惠保1号”。

 

“江苏医惠保1号”是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保险,如参保对象未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不能投保“江苏医惠保1号”,即使投保了“江苏医惠保1号”,也无法享受到相应的保险保障。

 

咨询电话:

 

参保登记、待遇享受咨询电话:12345、12393

缴费方式咨询电话:1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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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南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