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政策解读《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


2023年11月23日,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山东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济人社发〔2023〕10号),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文件相关内容,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对企业工资分配的宏观调控,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鲁政字〔2023〕166号)要求,贯彻落实山东省2023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

 

二、决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意见》(国发〔2018〕16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8〕34号)、《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2021年2月7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40号修订)。

 

三、出台目的

 

其目的是在国家宏观指导下,促使企业的工资微观分配与国家的宏观政策相协调,引导企业在生产发展、经济效益提高的基础上,合理确定工资分配。

 

四、重要举措

 

(一)根据《通知》精神,确定我市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企业工资指导线基数为2022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14029元;不再发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

 

(二)企业应当建立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根据本单位的经济效益增长情况,参照我市工资指导线、人力资源市场工资价位和职工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逐步增加劳动者工资,在工资指导线发布30日内,制定落实工资指导线实施方案。

 

(三)国有企业按照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结合工资指导线,编制本年度工资总额预算方案,报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备案或核准。

 

(四)非国有企业结合工资指导线,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工资集体协议),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五、解读机关及政策咨询电话

 

政策解读机关: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处(调解仲裁管理处)

政策咨询电话:0531-51705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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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