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进行确认提醒(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近期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落实有关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23〕70号)要求,我市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信息系统推送稳岗返还信息,需要企业确认后发放稳岗返还资金。经后台数据比对,淄博市本级尚有528家初步符合申领条件的单位未进行确认(名单附后)。

 

请各相关单位把握时间节点,尽快登录“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社保网上服务大厅”,根据稳岗返还确认业务弹窗提示进行信息确认,对单位账户信息等事项进行确认。待单位确认后,经办机构方可进行审核、公示和发放稳岗返还资金。

 

今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如不及时确认,将影响资金拨付。

 

咨询电话:3182636

 

附件1:2023年度528家市本级稳岗返还待确认单位名单

 

附件2:稳岗返还确认流程



相关业务链接:

  1. 淄博市社保网上服务大厅(单位服务)

来源: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