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待遇政策(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非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也可在中山参保!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工伤、失业保险,具体能享哪些保障?如何办理?人社君这就给大家全奉上!

 

★ 灵活就业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且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满十五年的,即可申领养老保险待遇。

 

①省内户籍的,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在户籍地参保,也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②外省户籍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③香港澳门台湾籍的,可凭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在居住地参保,或凭我省就业登记证明在省内就业地参保;

 

④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在我市注册登记地参保。

 

★ 依托互联网平台接单提供网约车、外卖、快递等劳务的新就业形态人员,平台企业可以单位为参保主体,为其参加特定人员工伤保险,按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新业态从业人员等特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的,由从业单位、村(社区)“两委”等参保单位按月申报缴费。

 

★ 参加失业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或者不满一年但本人有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依托新就业平台实现就业、但未与平台或机构等相关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灵活就业人员,可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就业登记在就业所在地参保;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可在注册登记地参加失业保险。


来源: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