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提示:灵活就业人员请及时缴纳养老保险费!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度、半年或年缴费。缴费时,最早可从当年1月起缴纳,不能跨自然年度向前缴纳或补缴。本自然年度结束时仍未完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征缴计划不再执行。”

 

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在此提醒广大灵活就业人员,今年养老保险费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缴清,进入2024年以后,2023年的养老保险费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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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3-1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