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 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


河南省《关于公布2023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明确:

 

2023年7月至2024年6月,全省社会保险(含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基数以5965元/月确定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缴费基数下限为3579元,缴费基数上限为1789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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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