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 灵活就业人员请于12月底前缴清2023年度社保费


根据河南省人社厅《关于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中:“灵活就业人员可按月、季度、半年或年缴费。缴费时,最早可从当年1月起缴纳,不能跨自然年度向前缴纳或补缴。本自然年度结束时仍未完成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征缴计划不再执行。”

 

三门峡市社会保险中心在此提醒广大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度养老保险费必须在今年12月底前缴清,进入2024年以后,2023年度的养老保险费无法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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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2023-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