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全攻略


一、什么是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是政府向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非失信参保单位,按一定比例返还参保单位上年度实际缴纳的失业保险费。

 

二、发放对象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

 

三、发放条件

 

1.上年度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以上;

 

2.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单位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

 

3.发放对象属于生产经营活动不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政策、违反环保政策、严重违法失信、列入出清名单的,不能享受稳岗返还;

 

4.劳务派遣单位暂不纳入稳岗返还免申即享范围,需待国家和省出台相关细则。

 

四、发放标准

 

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实施。

 

五、政策截止时间

 

信息确认和申请复核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首批材料收件截止日期为12月10日),逾期视作自愿放弃稳岗返还资金,并不再审核和发放。

 

六、返还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不得挪作他用。

 

七、确认方式

 

我局通过初筛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市属参保单位《 2022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单位初筛名单》(见下方二维码)须对是否享受稳岗返还资金进行确认,并填写《龙岩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见下方二维码),于2023年12月31日前将填报完整的确认表加盖公章后提交至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扫描二维码下载《 2022年度普惠性稳岗返还单位初筛名单》和《龙岩市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信息确认表》)

 

提交方式

 

1.直接送达:龙岩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市社保中心33-37号窗口 电话:0597-3298293

 

2.邮寄送达:新罗区华莲路138号政务服务中心负一层4区 电话:0597-3298293

 

3.邮箱送达:以PDF或照片格式发送至lysyk3298293@163.com邮箱

 

八、注意事项

 

1.记得一定要确认!信息确认和申请复核不得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

 

2.银行户名与单位名称不一致的,请提交情况说明。如有更名,请前往龙岩市政务服务中心负一楼33-37号窗口变更单位名称。

 

九、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电话

 

市本级 3298293

新罗区 3225686

永定区 5836191

上杭县 3837848

武平县 4832432

长汀县 6831065

连城县 8922330

漳平市 7530291


来源:龙岩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