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政策解读


一、职工符合以下条件可按照购买自住住房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四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

 

(二)购买非四平市行政区域内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且此房屋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工作所在地。

 

二、所需材料

 

职工购买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需提交的材料:

 

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12个月之内的不动产权证书、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的需提供:居民身份证、提取人名下一类借记卡、12个月之内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增值税普通发票、契税完税证明原件。

 

同时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时,需提供夫妻双方居民身份证、结婚证原件。

 

三、提取额度

 

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可以提取本人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购买具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支出总金额。同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可保留到个位数元。


来源:四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