吐鲁番市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类别及标准(产前检查、生育医疗费报销标准、生育津贴)


 

一、对符合国家、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育龄妇女,在待遇享受期内,因胎儿发育受限、先兆早产等各类原因予以保胎住院治疗,按照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予以报销。

 

二、女职工(含灵活就业人员),如发生妊娠合并心脏病、妊娠合并糖尿病、妊娠合并高血压、妊娠合并血小板减少等各类妊娠并发症;在分娩过程中子宫破裂、胎膜早破、产后出血大于500毫升且需输血抢救者、子宫动脉栓塞术等合并其他严重内科疾病的或其它分娩并发症;在产褥期发生产褥感染、晚期产后出血等各类产褥期并发症。以上各类并发症及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按照城镇职工医保住院政策予以报销。

 

三、女方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连续缴费不满12个月,生育产生医疗费用时,不享受生育保险医疗费补助政策。

 

四、女职工连续缴费满12个月以上,生育时一并实施输卵管结扎手术的参保职工,即“剖宫产+输卵管结扎术”按照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病种5200元标准予以定额结算。

 

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育龄妇女,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胎儿未满足月、胎死腹中等情况实施引产手术的,不执行引产标准,按照正常流产政策标准予以补助。

 

六、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发生各类生育并发症的医疗费用,按照城乡居民医保住院政策予以报销。

 

七、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在待遇享受期内,符合国家、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怀孕,因各种原因流产或引产发生的医疗费用,不分住院、门诊,限额补助标准为400元。限额以内据实支付,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承担。

 

八、男性职工可以不参加生育保险吗?

 

答:用人单位有为所有职工参加生育保险的法定义务,男性职工也必须参加生育保险。《生育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的设立就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的生育待遇,促进男女平等就业。这项制度建立以来,为维护女职工生育保障权益,促进妇女公平就业,均衡用人单位负担发挥了重要作用。


来源:吐鲁番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