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参保人员异地就医住院结算告知书


广大的参保人员:

 

您好。您如果在省内兰州市以外其他市(州)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无需办理任何手续,就医费用直接结算;您如果在省外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请提前办理异地就医备案(急诊抢救除外),备案成功后,在已开通异地就医直接结算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均可直接结算。为了尽可能使您在异地就医结算顺利,请仔细阅读下列相关事项:

 

一、办理异地就医备案

 

(一)办理平台

 

1.微信小程序: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微信小程序甘肃医保微信小程序、甘肃医保支付宝小程序。

 

2.APP: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甘肃医保APP。

 

3.网上服务大厅: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s://ybdzpz.ylbz.gansu.gov.cn)。

 

4.线下服务窗口:各区县医保经办机构。

 

(二)备案所需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安置认定材料(“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或个人承诺书)。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长期居住认定材料(居住证明或个人承诺书)。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异地工作证明材料(参保地工作单位派出证明、异地工作单位证明、工作合同任选其一)。

 

4.异地转诊人员: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参保地规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转院证明材料。在省内兰州市以外其他市(州)工作居住的,应持当地三级公立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转诊证明。

 

5.异地急诊抢救人员视同已备案。

 

6.其他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需提供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异地就医登记备案表和个人承诺书。

 

(三)线上办理备案操作流程

 

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异地就医→快速备案→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选择参保险种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选择参保地甘肃省兰州市→填写信息→提交→我的→查询办件进度。

 

2.微信 搜索“国家异地就医备案小程序”→注册→异地就医→异地就医备案→选择为自己备案或为他人备案→选择参保险种城镇职工或城乡居民→选择参保地甘肃省兰州市→选择就医地→填写信息→资料上传→提交→我的→查询办件进度。

 

3.微信 搜索“甘肃省或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服务→我的→个人中心→授权登录→激活电子凭证→服务→业务办理→阅读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资料→提交→我的→查询办件进度。

 

4.下载甘肃医保服务平台APP→注册→登录→激活电子凭证→服务→业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资料→提交→我的→查询办件进度。

 

5.支付宝 搜索“甘肃省医疗保障局”→我的→授权登录→激活电子凭证→服务→业务办理→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资料→提交→我的→查询办件进度。

 

6.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网址http://ybdzpz.ylbz.gansu.gov.cn/)→注册→登录→我要办→异地就医备案→阅读告知书→填写备案信息→上传备案资料→提交→我的→查询办件进度。

 

(四)备案有效期限

 

跨省异地就医备案自备案成功当日开始生效。其中,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后,长期有效,6个月内不得变更或终止备案;异地转诊人员和其他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备案后,有效期6个月,有效期内可以随时申请变更或终止备案。

 

(五)受理时限

 

1.线上:2个工作日

 

2.窗口:即时

 

二、就医结算

 

(一)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持医保电子凭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相关手续,出院时结清应由个人承担的费用,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由就医地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与定点医药机构结算,大额补助、公务员补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补充保险同时一站式结算,未能一站式结算的,返回参保地申请零星手工报销。

 

(二)参保人员办理异地就医备案后,备案有效期内可在就医地多次就诊并享受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

 

三、结算政策

 

(一)省内就医

 

参保人员在省内异地就医住院时,按参保地相关待遇政策不降低报销比例结算。

 

(二)跨省就医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和因寒暑假、实习期、休学等临时外出大中专院校学生,按参保地相关待遇政策不降低报销比例结算。

 

2.异地转诊人员: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5%,再按参保地相关待遇政策结算。

 

3.参保人员在外省因突发急诊抢救等疾病住院治疗的,经救治医院认定符合急诊急救的(参保地视同已备案),不降低报销比例,按参保地相关待遇政策不降低报销比例结算。

 

4.自行外出就医人员。非急诊急救和未办理异地转诊手续自行外出跨省异地就医人员,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再按参保地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5.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回参保地就医。报销政策根据备案时提交材料情况差异化结算。其中,提交证明材料办理的,按参保地标准不降比例结算;承诺制办理的,在出院结算前补齐证明材料的,按参保地标准不降比例结算,未能按要求提供材料的,个人先自付符合医保政策范围内费用的20%,再按参保地相关待遇政策直接结算。

 

四、手工报销

 

参保人员异地就医时,因信息系统异常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直接结算的医疗费用,先由患者全额垫付,返回参保地申请零星手工结算。

 

(一)报销时限:收齐资料30个工作日。

 

(二)报销方式:线下手工结算报销。

 

(三)报销材料:发票、病历、费用汇总清单、本人社保卡或身份证复印件。

 

咨询电话:0931-2912393

 

本告知书内容由兰州市医疗保障局负责解释。



相关业务链接:

  1. 甘肃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
  2. 甘肃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版)
  3. 甘肃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4. 全国异地就医备案系统(小程序)
  5.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兰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