湛江市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办事指南


一、办理对象

 

自然人、社会保障 (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二、办理条件

 

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在缴费期间户籍迁移、需要跨地区转移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关系的,可在迁入地申请转移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

 

三、受理单位

 

(户籍所属地)社保局

乡镇(街道)或村(居)委党群服务中心

邮政储蓄银行;

 

四、基本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转入,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2、受理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3、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邮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4、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发送转移信息表及划拨基金,终结参保关系

 

5、转入地社保机构合并参保记录,如有重复缴费则清退

 

6、通知参保人

 

(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转入,参保人向户籍地经办机构申请社保关系转入

 

2、受理初审,判断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准入条件

 

3、转入地经办机构向转出地经办机构邮寄《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联系函》

 

4、转出地经办机构向转入地经办机构发送转移信息表及划拨基金,终结参保关系 5、转入地社保机构合并参保记录,如有重复缴费则清退

 

6、通知参保人

 

五、所需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

 

六、办理时限

 

30个工作日

 

七、收费标准

 

不收费

 

八、办理依据

 

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府〔2019〕105号 )

 

2、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的通知 (粤人社规〔2020〕21号)

 

九、投诉方式

 

咨询电话:12345

投诉电话:12345


来源:湛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