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省直住房公积金:婚前贷款购房,婚后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一起还款吗?


结婚前我贷款买了房,还贷期间我结婚了,可以提取配偶的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吗?

 

可以的 。

 

您在婚前办理了住房按揭贷款,婚后您配偶可以以该笔贷款的共同还款人按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您的配偶申请偿还该笔购房按揭贷款本息提取公积金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职工婚前单独购房,且办有住房按揭贷款的,婚后配偶参与共同还款时,在共同还款满12个月后,其配偶可申请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另需提供夫妻双方签署的“共同还款声明”(中心网站下载中心http://szgjj.hebei.gov.cn)。

 

怎 么 办 理 ?

 

提取申请人需提供: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及本人联名卡(或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河北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民生银行Ⅰ类借记卡);

 

2.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3.房地产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购房合同或不动产权证书;

 

4.借款合同;

 

5.银行贷款系统打印并加盖银行印章的最近三个月的还款明细;(还贷期间有大额还款的,银行还款明细中应将大额还款部分打印完整)

 

6.提前结清贷款的,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贷款结清证明;

 

7.共同还款声明。

 

还有这些↓

 

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户籍地办理了住房贷款的,还应同时提供户口本;职工在本市行政区域外,且为缴存职工配偶的户籍地、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地办理了住房贷款的,还应同时提供配偶户口本或配偶缴存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出具的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凭证、配偶有效身份证件、结婚证。


发布: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