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 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登记通知(截至2023年12月31日)


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登记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购房契税补贴申请将于12月29日(含当日)停止办理!

 

根据《关于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意见》(镇办发〔2018〕59号)和《关于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的实施细则》(镇人社发〔2018〕140号 镇财社〔2018〕221号),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购房补贴政策由2018年8月10日执行至2023年8月9日。

 

为让人才充分享受购房补贴,经人才办、财政局、人社局、住建局、自然资源规划局会商研究,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购房补贴登记仅剩最后半个月了!

 

所购商品住房在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内已取得不动产首次登记证明但未办证纳税、执行期限内房屋未竣工交房的人才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携购房合同到辖区人社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逾期未登记的视同自动放弃。

 

请相关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补贴申报、办理登记手续并领取购房补贴申报提示。

 

咨询电话:

丹徒区0511-80896092

京口区0511-88050899

润州区 0511-81988339

镇江新区0511-83170436

镇江高新区0511-80858151

监督电话:0511-84411692

 

购房契税补贴申请期仅剩最后十几天!

 

根据通知,所购商品住房在补贴政策执行期限内已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的,须在2023年12月31日(含当日)前完成办证纳税并申请补贴,因2023年12月30日、12月31日非工作日,因此财政补贴申请受理窗口将于2023年12月29日(含当日)停止办理相关契税补贴申请及登记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补贴,不予补发。

 

若政策期内未取得商品房初始登记证按以下要求处置

 

政策执行期限内房屋未竣工交房的,须在2023年12月29日(含当日)前,携带以下材料至财政补贴发放窗口登记,逾期未办理的,视同自动放弃补贴,不予补发。

 

1 .《高校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人才契税补贴享受资格凭证》

 

办理地点:镇江市人才办一站式服务窗口(江苏省苏南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内,运河路100号宝塔山十字路口处);

 

2 .《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结果证明》

 

办理地点:镇江市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京口区学府路119-1号);

 

3 .《镇江市“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契税补贴认定通知书》

 

办理地点:镇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正东路33号);

 

4 .身份证原件;

 

5 .购房合同原件。

 

办理流程及要求请参考《关于毕业生来镇就业创业人才契税补贴的实施细则》(镇人才办﹝2018﹞38号)。


来源: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