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黔南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


2023年12月13日,记者从“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圆梦安居”公积金新政策宣传启动会上获悉,2024年1月1日起,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面向黔南州行政区域内所有灵活就业人员全面开展住房公积金建缴工作,助力灵活就业人员安居稳业。

 

据介绍,城镇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人员、新就业形态从业人员等年满18周岁,男性未满55周岁、女性未满50周岁的灵活就业人员,在黔南州行政区域内拥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来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个人信用良好,自愿遵守住房公积金管理规定,承诺履行住房公积金缴存义务,未与任何单位或组织建立劳动关系,可以自主缴存住房公积金,享有住房公积金制度赋予的相关权利。

 

灵活就业人员按时、逐月、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十二个月以上,符合黔南州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可按规定到州公积金中心指定的受委托银行,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缴存基数由本人根据收入自行申报,月缴存额为月缴存基数乘以缴存比例。灵活就业缴存人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范围为10%—24%。灵活就业人员在没有公积金贷款的情况下,可以自由退出并全额提取自愿缴存部分的住房公积金。

 

为深入贯彻全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要求“要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中来”,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聚焦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群体需求,精准施策、多点发力,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受益群体,提升灵活就业人员权益保障和公共服务,进一步加大对灵活就业人员自住住房需求的支持力度,给予灵活就业人员、新市民群体“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归属感和幸福感,让暖“新”政策更有温度,公积金支持更有力度。


来源:黔南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