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 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保费的温馨提示
近期,福建省医保局推出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保费业务。该业务让个人账户的使用更加灵活,给广大参保人带来便利和福利,但在具体操作前需要了解以下注意事项。
一、代缴的对象:仅限家庭共济亲情成员,即配偶、父母、子女。目前还无法代缴新生儿、需部分缴费的医疗救助特殊人员。
二、代缴的条件:已加入家庭共济,且共济余额大于需缴纳的保费,方可代缴。
三、避免重复缴费:代缴前需确认该家庭成员尚未通过其他方式已缴纳医保费,否则会导致重复缴费,无法退费。
四、使用代缴无法退费:为确保缴费与待遇准确匹配,代缴当年的保费无法退费,请谨慎使用代缴!
五、无法直接查询缴费状态:由于医保部门通过批量代缴方式为参保人提供代缴服务,缴费人无法通过税务平台“已缴费查询”查询缴费状态。医保部门批量代缴成功后,符合规定的参保人方可向税务部门申请打印发票等常规操作。
六、查询待缴人信息要耐心等待:查询待缴人员信息需要与税务系统交互,时间预计1-2分钟。查询的过程中务必不要关闭窗口,关闭窗口后需刷新重新等待。
七、其它:当缴费人使用代缴服务为本人缴纳居民保费时,优先使用本人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代缴,资金不足时方获取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代缴。
如何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保费呢?
网上操作攻略如下:
1、创建家庭共济账户(已经创建的可以忽略)
打开闽政通APP--“医保服务”或微信小程序“福建医疗保障”,通过身份认证后进入医保网上公共服务大厅。
在业务经办栏目中,点击“家庭共济”->仔细阅读《家庭共济办理须知》后,点击“创建家庭共济”->进入创建家庭共济功能->填写个人信息,输入共济金额(最多可共济金额:医保个人账户余额>2000元)->点击“创建家庭共济关系”->确定创建。
2、邀请新成员(已邀请的可以忽略)
邀请新成员->填写受邀人的身份信息->点击“生成邀请”等待受邀人同意->本机验证/发送链接邀请验证 ->邀请者人脸认证通过 ->加入成功。
3、代缴保费
家庭共济账户创建、划拨并邀请成员成功后,返回业务经办栏目,点击“代缴城乡居民保费”,选择需代缴的家庭成员,点击“去代缴”操作完成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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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龙岩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