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市 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业务指南及渠道


事项名称:失业保险金申领

 

申领条件: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待遇标准:佳木斯市本级及抚远市每人1305元/月;富锦市、同江市、桦川县、桦南县、汤原县每人1143元/月。

 

待遇期限: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每满1年领取3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第5年领取1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6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保险金;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第10年领取20个月的失业保险金,自第11年起计算,每满1年增加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超过24个月。

 

提交材料:身份证、社保卡

办理时限:网上办理1个工作日

 

线上申领渠道:

 

1.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务服务平台网上办事大厅(www.12333.gov.cn),“在线服务”-“社会保障”-“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2.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si.12333.gov.cn),“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3.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平台(http://60.219.211.82:31000/server),“用户中心”-“办事直通车”-“失业保险金申领”。

 

4.移动客户端“掌上12333”APP、12333小程序(微信、支付宝),“服务”-“失业保险金网上申领”。

 

5.电子社保卡APP、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服务渠道,“全国服务”-“失业保险待遇申领”-“失业保险金申领”。

 

6.龙江人社APP,“服务”-“社会保险服务”-“失业保险金申领”。

 

政策咨询地址及电话:

 

佳木斯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佳木斯市郊区长安西路820号)

 

失业保险科电话:0454-8667726/0454-8551088

 

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6月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电子社保卡(微信小程序)
  2. 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

来源:佳木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