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 关于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常见问题解答


1.梅州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有哪些?

 

答:我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分为六类补贴项目,即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生活费补贴等。

 

2.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申领有没有时间限制?

 

答: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创业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生活费补贴(不可单独申领,随相应职业技能培训补贴一并申请),申领期限在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

 

3.各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每年能申请多少次?

 

答:同一劳动者一年内(自然年度),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新型学徒制培训(含学生学徒制培训)补贴、项目制培训补贴、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均只可享受一次,累计不超过3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享受一次培训补贴,不得重复申领和重复享受。

 

4.已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项目的是否能继续申请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答:除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外,同一职业(工种)且同一等级证书已申领参保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得再申领本办法中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同一职业(工种)且同一等级证书已申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不得再申领参保企业职工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

 

5.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一)哪些人群可以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答:年满16周岁,其中男性年龄不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不超过55周岁,具有我市户籍的,或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的,以及在我市进行失业登记的劳动者(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全日制在校学生、已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外)。

 

(二)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获得由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布备案的社会培训评价组织(含竞赛发证机构)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并发放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并在《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指导)标准目录》范围内。

 

(三)如何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

 

答:劳动者申领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可在网上全程办理,申领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应按“广东省劳动力职业技能提升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要求,认真逐项填报个人的身份证号、职业技能证书等相关申报信息,必要时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

 

6.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

 

(一)哪些企业可以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

 

答:一是按照粤人社规〔2022〕4号文要求开展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的企业;二是按粤人社规〔2022〕26号文规定确定为“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含链主单位、生态企业)开展学生学徒制、技培生培训的。“产教评”技能生态链企业为经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或者确定处于培育建设阶段的技能生态链企业。

 

(二)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标准范围是多少?

 

答: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按照每人每年5000-8500元标准予以补贴;劳动者获得当地发布的紧缺急需职业(工种)目录范围内职业(工种)高级工(三级)以上证书的,补贴标准最高可上浮30%,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地市自行确定。学生学徒制统一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标准予以补贴。

 

7.项目制培训补贴

 

(一)承训单位遴选的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答:一是在我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行业协会、职业培训机构等,并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中普通高等学校、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应具备教育部门或者人社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开设有与培训项目相近的专业;职业培训机构应具备教育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相关职业(工种)办学许可证;对企业、行业协会等,其工商登记的营业执照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中规定的业务范围包含人才培养、培训、业务培训、教育咨询、人力资源服务等内容,或建设有企业职工培训中心、省级及以上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二是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失信等不良行为记录;三是具有能够承担相应培训任务的理论课或实操课师资、设施设备及场地资源;四是具备较为完善的组织管理制度、财务制度,以及健全的教学管理制度,包括培训服务管理、培训学员管理、培训师资管理、培训档案管理等制度管理体系。

 

(二)项目制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培训项目根据培训考核合格人数,按每人不超过800元的标准计算补贴总额,对承训单位予以补助,具体执行标准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各培训项目情况确定;如培训合格人员获得《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补贴(指导)标准目录》内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可按规定申领更高标准培训补贴的,可根据获证人数,按更高标准计算补贴总额补助承训单位。

 

8.创业培训补贴

 

(一)创业培训补贴对象有哪些?个人是否能申领?

 

答:补贴对象为创业培训定点机构或特色创业实训承办机构,个人不能申领创业培训补贴。

 

(二)什么人员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答: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并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含普通高等学校、中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在校生),上述人员应处于法定劳动年龄:男性16-60岁,女性16-55岁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已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人员等),符合相关条件的劳动者可免费参加创业培训。

 

(三)创业培训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创业培训的类型分为创业意识培训、创办企业培训、网络创业培训和特色创业实训4种类型。创业意识培训(GYB),每人最高可补贴300元;创办企业培训(SYB),每人最高可补贴1200元;网络创业培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000元;特色创业实训每人最高可补贴2800元。

 

9.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一)申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答:一是广东省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企业。二是需经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布的企业。

 

(二)如何申领职业技能评价补贴?

 

答:评价机构可在网上登录“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信息系统”申领技能评价补贴。申领网址:https://ggfw.hrss.gd.gov.cn。

 

10.生活费补贴

 

(一)哪些人员可以申请生活费补贴

 

答:一是相关人员为本省脱贫人口、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残疾人、毕业2年内“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二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获得本省颁发相关证书。

 

(二)如何申领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申请生活补贴费条件的劳动者,在获得补贴目录内相关证书并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每年可随技能提升补贴申请一次生活费补贴,补贴标准为500元。

 

11.政策衔接问题

 

本办法自2023年8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止。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使用完毕,不再受理本办法规定的各项补贴申领申请。对文件实施之前,已按照粤人社规〔2019〕18号文要求备案开班的职业技能培训或取得相应证书的,按粤人社规〔2019〕18号文申领列支相关补贴,不适用本办法,并按原文件规定有效时限即2024年5月31日前办结相关业务。对文件实施之前,已完成开班审核的创业培训或取得合格证书的,按照粤人社规〔2021〕12号文规定申领列支创业培训补贴。对已按照粤人社规〔2022〕4号文要求开展的新型学徒制培训项目,可按本办法列支补贴资金。《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19〕43号)、《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各职业(工种)及专项职业能力补贴(指导)标准的通知》(粤人社规〔2020〕6号)及相关补贴标准文件等一并废止。

 

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3号)政策衔接有关要求,政策实施时间为2023年8月15日后,即证书核发日期在2023年8月15日前按原政策粤人社规〔2019〕18号文执行,证书核发日期在2023年8月15日后按粤人社规〔2023〕13号文执行。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东省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申领管理系统

来源:梅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