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 城乡居民医保缴费提醒(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不自动续保)


当前,中山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工作正在进行,在中山生活的持本市居民居住证人员(含本市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在每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每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可参加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享受与本地居民一样的医保待遇。

 

根据我市相关政策规定,参保人居住证到期后下个医保年度不自动续保,若需在下个医保年度继续参加中山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应在当年集中参保缴费期内持本市有效居住证重新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温馨提示:一般居住证有效期为1年(港澳台居住证有效期为5年),所以持居住证参保人员记得留意自己居住证的到期时间,并要在2023年12月31号前持本市有效居住证重新参保登记,以免错过2024年参保哦,否则错过了要等一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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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