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蚌埠市援企稳岗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联合印发了《蚌埠市援企稳岗若干政策实施细则》(蚌人社秘〔2022〕97号)。现将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政策制定的背景和依据

 

2022年4月17日,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更好地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及时应对形势变化、回应企业关切,全力支持相关行业克服困难、恢复发展,促进市场主体提质扩量增效。省政府印发了《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支持市场主体纾困发展的若干政策和举措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22〕6号)。2022年4月28日,省人社厅、财政厅、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的通知》(皖人社秘〔2022〕112号)。为贯彻落实好省文件精神,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市人社局会同有关部门起草了《蚌埠市援企稳岗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并印发实施。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援企稳岗、稳岗返还,是一项救活经营困难企业、稳定用工、温暖民心,促进经济发展、确保民生改善的重要的政策举措。我市结合实际,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梳理落实援企稳岗有关政策,为企业的做好服务,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

 

三、起草过程

 

市人社局根据上级文件有关要求,逐条梳理政策内容,在此基础上,起草了《蚌埠市援企稳岗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并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征求意见建议。经联合审签并印发。

 

四、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文件精神,细化落实援企稳岗政策,做好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的稳岗工作,助力稳市场主体促进保就业。

 

五、主要内容

 

《蚌埠市援企稳岗若干政策实施细则》主要对有关政策进行细化,具体内容如下:

 

(一)明确了社会保险费降缓标准和范围。

 

1、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政策。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延续实施1年,执行期限至2023年4月30日。注解:失业保险费率至1%,其中单位部分0.5、个人部分0.5;工伤保险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

 

2、允许特困企业缓缴社会保险费。涉及22个行业:餐饮业、零售业、旅游业、民航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农副食品加工业、纺织业、纺织服装(服饰业)、造纸和纸制品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医药制造业、化学纤维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通用设备制造业、汽车制造业、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仪器仪表制造业、社会工作、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文化艺术业、体育、娱乐业。

 

(二)明确了失业保险返还对象、标准。

 

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参加失业保险30人及以下放宽至20%),且申请、审核时非严重违法失信受联合惩戒单位(以信用安徽公布信息为准)的,可按单位及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含补缴)的一定比例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其中,大型企业返还比例为30%,中小微企业和其他用人单位返还比例提高至90%。注解:大型企业采取申报制,中小微企业免报直发,不需要申请。

 

(三)明确了企业稳岗就业相关政策标准。

 

1.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对参加失业保险人数在10人以上(含10人),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不裁员或少裁员的餐饮、零售、旅游、公路水路铁路运输等特困行业企业,疫情期间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参加失业保险30人及以下放宽至20%),根据企业参加失业保险人数按人均1000元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50万元的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注解: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和失业保险返还不同时享受,进行补差。

 

2.鼓励企业培训留工。因疫情防控实施静态管理7日以上的县、区,按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均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同一企业只能享受一次。注解:是否判定为静态管理以疫情指挥部发布的文件为依据。

 

3.对中小微企业新招用应届高校毕业生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稳定用工6个月以上、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照1000元/人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注解:应届高校毕业生指离校未满1年,当年7月1日-次年6月30日。企业为招用人员参加社会保险满6个月后即可申领,补贴给予企业。

 

4.对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给予3000元一次性就业补贴。毕业年度指当年1月1日-12月31日。注解:企业为高校毕业生签订合同并且缴纳社保满6个月后即可申领,补贴给予个人。

 

5.对与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或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脱贫人口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小微企业,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社会保险补贴。注解:社会保险补贴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四)明确了创业相关政策标准。

 

1.对毕业2年以内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脱贫人口、退役2年以内的自主就业退役军人、返乡农民工首次创办小微企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注解:首次创办即为本人名下第一个企业。

 

2.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延续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注解: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下同)内按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六、创新举措

 

落实好援企稳岗政策,对援企稳岗若干政策进行细化,理顺流程,十分透明,最大限度地去援企稳岗,去促稳定就业、增强社会和谐度,去大力发展经济、进一步改善民生,稳市场主体,保居民就业。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以支持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企业为核心内容的援企稳岗若干政策,既关系到稳定就业,助力改革发展,也关系到企业和职工的切实利益,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准确把握政策要点,有效推进落实。要继续落实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等各项就业创业长期政策落实,要持续加大就业政策宣传落实力度,进一步推进流程再造,推动各类政策快速兑现到位,促进就业大局持续稳定。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黄雪剑

政策咨询服务电话:0552-2051699



相关文章:

  1. 关于印发《蚌埠市援企稳岗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 [2022-06-02]

来源:蚌埠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2-06-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