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北州养老保险缴费截止时间温馨提醒(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社保缴费)


尊敬的城乡居民、灵活就业人员:

 

12月份是社保费申报缴费的最后一个月,根据《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医疗保障局关于社会保险费交由税务部门的公告》(2018年第11号)的文件规定申报缴费截止时间为12月25日。为保障缴费人社保待遇享受,现将缴费截止时间提醒如下。

 

(一)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时间提醒事宜:2023年12月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费缴费截止到12月25日24时,请尚未缴纳本年度和补缴2022年度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缴费人在限期前通过线上、线下缴费渠道及时进行缴费。特别提醒:根据《青海省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青海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工作的通知》(青人社厅发【2022年】55号)的文件规定: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2年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至2023年底前补缴。州社保局和税务局提醒,为保障养老待遇不受影响,请于2023年12月25日24时前尽快完成2022年补缴和2023年缴费。

 

(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截止时间提醒事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截止12月25日24时,请尚未缴纳2023年城乡居民的缴费人,通过线上、线下缴费渠道及时进行缴费。特别提醒:个人当年缴费后才能享受政府补贴。请缴费人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在12月25日24时办理缴费业务,确保享受政府补贴标准。

 

海北州社会保险服务局

海北州税务局

2023年12月22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青海省·个人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来源:海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