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政策解读《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


2023年11月1日,中共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社厅等8部门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现就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若干措施》出台的背景是什么?

 

2022年10月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全面贯彻落实好《意见》和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精神,全面加强我省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着力解决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在总量、结构、质量等方面面临新的问题,着力补齐补强短板弱项,着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甘肃省人社厅按照省委人才办的要求,在广泛征求相关厅局贯彻落实《意见》具体措施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当前高技能人才发展形势和我省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现状,着手起草《若干措施》。起草过程中,全面贯彻了《意见》刚性要求和主要精神,深入部分市州和相关企事业单位开展调研,详细全面了解掌握相关情况,同时学习借鉴了兄弟省份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形成后,先后两轮征求了各市州人社部门、省直相关部门、中央在甘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省委人才办汇报起草情况,经多次修改完善后,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工信厅、省总工会8家单位联合印发了《若干措施》。

 

《若干措施》的指导思想是什么?

 

《若干措施》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新时代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省第十四次党代会、省委人才工作会议部署要求,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紧紧围绕“一核三带”区域发展格局和实施“四强”行动,以促进就业创业、服务行业企业、助推甘肃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制度,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政策支持、企业主体、社会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体系,打造一支爱党报国、敬业奉献、技艺精湛、素质优良、规模宏大、结构合理的高技能人才队伍,为扎实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甘肃实践提供有力的人才支撑。

 

《若干措施》提出了哪些目标任务?

 

《若干措施》根据我省技能人才队伍现状和发展综合评估,提出了高技能人才建设的两项指标,“十四五”时期末,我省高技能人才总量达到55万人以上,力争高技能人才占技能人才的比例达到1/3。力争到2035年,技能人才规模持续壮大、素质大幅提高,高技能人才数量、结构与我省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要求相适应。

 

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有哪些措施?

 

《若干措施》提出了总体要求、完善高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构建高技能人才多元评价机制、健全高技能人才奖励激励制度、强化高技能人才工作保障等6个方面22条具体措施,在全面贯彻《意见》主要内容的基础上,重点结合我省实际从高技能人才工作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四个关键环节作了创新和细化实化。具体来讲,在完善培养体系方面,在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的基础上,注重发挥好行业部门主管作用、企业主体作用、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基础作用,创新高技能人才培养模式,聚焦重点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在完善使用制度方面,坚持技能导向,健全完善技能人才岗位使用机制、稳才留才引才机制,增加技能要素薪酬分配比重,体现高技能人才价值。在构建评价机制方面,全面实行“八级工”职业技能等级(岗位)制度,健全以职业资格评价、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和专项职业能力考核等为主要内容的技能人才评价机制,建立健全职业技能竞赛体系。在健全奖励激励制度方面,每年开展技能大师工作室考核评优活动,对优秀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奖励。积极推荐高技能人才参评政府特殊津贴、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科学技术奖、甘肃省技术能手、陇原工匠等相关评选,按规定授予荣誉称号。对世界技能大赛、全国技能大赛、人社部备案的全国行业职业技能竞赛、全国技能大赛甘肃选拔赛以及甘肃省职业技能大赛中获奖的选手,按规定给予奖励。

 

我省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聚焦的重点领域有哪些?

 

《若干措施》提出聚焦重点领域培养高技能人才,共五个方面,一是围绕全省重大战略、重点行业、重点产业实施高技能领军人才培育计划。二是围绕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工作,实施制造业技能根基工程。三是实施乡村工匠培育计划,培养更多服务乡村振兴的高技能人才。四是在康养、护理、家政、托育等行业加快现代服务业领域高技能人才培养。五是实施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培养更多数字领域技能人才。

 

我省打造高技能人才培养平台有哪些措施?

 

《若干措施》主要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措施,一是统筹谋划推进公共实训基地建设,加强公共实训基地考核评估工作,努力提升公共实训基地培养高技能人才的能力和水平。二是支持企业、职业学校、职业培训机构等企事业单位打造集技能培训、技能评价、技能竞赛、技能交流、工匠精神传播等为一体的综合型高技能人才培养服务载体,“十四五”期间,新建15个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100个技能大师工作室。三是开展县域职业技能培训共建共享试点,发挥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公共实训基地等区域共享、贴近市场优势,提升技能培训平台综合承载能力。

 

完善技能导向的使用制度方面,技能要素在薪酬分配中如何体现?

 

《若干措施》提出,支持企业完善基于岗位价值、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的技能人才薪酬分配制度,实现多劳者多得、技高者多得,促进人力资源优化配置。国有企业在工资分配上要发挥向技能人才倾斜的示范作用。完善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鼓励各市州发布分职业(工种、岗位)、分技能等级的薪酬价位信息机制,为企业和技能人才协商确定工资水平提供信息参考。高技能人才可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企业可对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高技能人才实行特岗特酬,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运用中长期激励工具,加大对高技能人才的激励力度。支持各类企业对聘用的高技能人才比照相应层级专业技术人员享受同等待遇,对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革新或技术攻关中作出突出贡献的高技能人才给予奖励。畅通为高技能人才建立企业年金的机制,鼓励和引导企业为包括高技能人才在内的职工建立企业年金。

 

在推进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面有哪些举措?

 

《若干措施》在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方面提出了三个大的方面的举措:一是大力推进企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支持中央在甘企业和全省规模以上企业按规定备案后,自主开展技能人才技能等级评价。对技艺高超、业绩突出的技能人才,可按照规定直接认定相应技能等级。对解决重大工艺技术难题和重大质量问题、技术创新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项、“师带徒”业绩突出的高技能人才,可破格晋升职业技能等级。二是稳妥推进社会化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三是加大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开发力度,到2025年底,力争在每个县(市、区)至少实施1个富有甘肃特色的专项职业能力考核项目。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内容主要有哪些?

 

《若干措施》提出,加强对高技能人才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注重在优秀高技能人才中发展党员、培养选拔党政干部,进一步提高高技能人才在职工代表大会中的比例,鼓励高技能人才参与企业经营管理决策。重视推荐高技能人才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政治协商会议委员人选、群团组织代表大会代表或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有关规定,选拔推荐优秀高技能人才到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挂职或兼职。

 

为了确保加强新时代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工作取得实效,提出了哪些具体要求?

 

《若干措施》从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保障、强化宣传引导三个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在加强组织领导方面,坚持党对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领导,在本级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下,建立党委组织部门牵头抓总、人社部门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行业企业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高技能人才工作机制,将高技能人才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人才队伍建设总体部署和考核范围,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策落地见效。二是在加大资金保障方面,建立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多渠道筹集资金机制,统筹利用有关教育经费、企业职工教育培训经费、就业补助资金、失业保险基金等现有各类资金,支持高技能人才工作。三是在强化宣传引导方面,各地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广泛宣传政策措施和优秀典型事迹,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来源: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