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 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提示


各有关单位和个人:

 

根据《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3〕8号,以下简称本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2022年1月1日至11月15日前,根据《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20〕12号,以下简称原办法)规定取得相应证书(除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证书外。取得相应证书时间以证书核发时间为准,下同)、开展专项职业能力考核或开展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的,可按原办法规定的申领条件(除申领时限要求外)申请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生活费补贴,并于2023年12月31日前提交补贴申请,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按原办法规定的补贴标准审核发放。”

 

请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对照政策规定,做好相关安排,尽快提交补贴申请,以免错过申请时间。

 

申请方式: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页面(网址:https://www.gdzwfw.gov.cn/?region=440300),根据开展的培训项目选择相应的补贴项目申报办理。

 

咨询方式:办理过程中您可直接到市、区行政服务大厅人力资源部门办事窗口咨询,或拨打以下电话咨询:

 

1.可拨打12333咨询;

 

2.可拨打市职训指导中心电话咨询:

 

(1)原劳动者技能提升培训补贴:0755-83699610;

 

(2)原企业员工技能提升培训补贴:0755-83699670、0755-83950033;

 

(3)专项职业能力考核补贴:0755-83950038;

 

(4)原公益性职业技能培训补贴:0755-82997524。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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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