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市 职工医保参保征缴22问(个人篇)


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是国家实现“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绍兴市从2019年起,已实施全市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

 

为进一步普及医保知识,让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深入了解我市的医保政策、办理途径、办事流程等常见性问题,我局专门编印了《医疗保障知识问答手册》,希望能为大家办理医保业务和就医购药提供帮助。今天发布第二章《职工医保参保征缴(个人篇)》:

 

一、参保登记

 

1.问:单位职工如何申请办理职工医保参保?

 

答:由用人单位统一申请办理。

 

2.问:已参加了职工医保,能同时参加城乡居民医保吗?

 

答:不能。在同一时期内只能参加一种基本医疗保险。

 

3.问:非本地户籍人员可否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答:市内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或在就业地办理就业登记人员,可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保。

 

4.问:城乡居民医保与职工医保在缴费上有什么区别?

 

答:职工医保实行按月缴费,城乡居民医保采取按年缴费。两者缴费标准、缴费时间均不一样。

 

5.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去哪儿办理?

 

答:通过“浙里办”职工参保登记事项,或者到医保窗口办理。

 

6.问:参保人员死亡后,医保要怎么处理?

 

答:可由用人单位或近亲属代为办理医保终止业务,并清算个人账户。

 

7.问:因参保人员死亡,办理该人员职工医保终止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答:死亡人员身份证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死者本人或法定继承人银行账户。

 

8.问:如何查询打印个人医保参保缴费证明?

 

答: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行办理。

 

9.问:浙江省内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申请办理,有哪些途径申请办理?

 

答:目前省内跨地区参保已实现无感主动转移,过往未办理的,可通过“浙里办”的“浙里医保”申请。

 

10.问:浙江省外医保关系转移、接续如何申请办理?

 

答:外省转入可在“浙里办”的“浙里医保”申请线上办理。或自主打印《参(合)保凭证》。

 

二、信息变更

 

11.问:因职工参保时姓名登记错误需要变更个人信息的,怎么办?

 

答: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医保中心或参保地乡镇(街道)医保业务窗口、医保通办点申请办理。

 

12.问:改名后需要变更个人信息的,怎么办?

 

答:通过公安窗口申请“公民信息变更”一件事联动办理。也可携带户口本原件或公安出具的户籍信息变更证明到窗口办理。

 

13.问:参保人员联系电话、联系地址等基础信息变化,如何申请办理变更手续?

 

答:通过“浙里办”APP搜索“浙里医保”进行办理。

 

三、征缴管理

 

14.问: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申请办理职工医保的,缴费标准是多少?

 

答:以省平工资为基数,按5.6%(其中0.6%为生育保险费,已达到退休年龄的不再缴纳生育保险费,仍按5%)的比例进行缴纳。

 

15.问:灵活就业参保人员需要申请办理缴费基数申报吗?

 

答:不需要。医保部门会根据省平工资的调整,自动调整缴费基数。

 

16.问:灵活就业参保人员如何缴费?

 

答:可办理银行签约代扣,每月自动扣缴,也可通过支付宝等途径缴款。

 

17.问: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参保人待遇会受什么样的影响?

 

答: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职工医保费的,其参保人员自第二个自然月起暂时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四、医保退休

 

18.问:享受退休医保待遇的条件有哪些?

 

答:符合条件的职工参保人满足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和职工医保费的缴费年限累计达到二十年的,可享受退休医保待遇。

 

19.问:参保人员到哪里申请办理职工医保退休?

 

答:参保人员可随带身份证件到医保窗口申请办理。若参保人员有视同缴费年限的,请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20.问: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医保退休时,如职工医保缴费年限不足20年怎么办?

 

答:不足20年规定年限的,可以继续按月延续缴纳或者一次性缴纳不足年限的职工医保费。

 

21.问:医保缴费年限不足的职工,退休时未申请办理医保一次性补缴,以后再提出医保一次性补缴允许吗?前期的缴费年限是否还可以算?

 

答:允许,中断前的缴费年限仍然有效,但已办理职工医保关系终止的人员,终止前的缴费年限无效。

 

22.问:参保职工退休时医保缴费年限不足规定条件,本人也不想补缴,可以申请办理退保手续吗?

 

答:可以本人申请终止其医保关系,个人账户余额退还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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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绍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