沧州进一步优化完善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


为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发挥住房公积金互助保障功能,充分满足缴存职工住房需求,有效防范业务风险,近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通知,进一步优化完善四项住房公积金提取政策。一是偿还商业银行住房贷款提取,自第二次起取消借款合同要件;二是职工死亡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在1000元以下的取消公证书要件;三是重大疾病提取,有效时限由支付票据开具3个月内延长至6个月以内;四是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提取,提供的支付费用凭证需为正规税务发票。

 

今年以来,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先后三次对提取政策进行优化完善,让缴存职工充分享受政策“红利”,切实推动住房公积金服务水平再上新台阶。


来源:沧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