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 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政策问答(享受条件和标准是什么?如何办理?怎么报销…)


1.问: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和标准是什么?

 

 

2.问:生育保险待遇如何办理?

 

答:联网结算:职工在我市生育定点医疗机构生育,出院时可直接结算生育医疗费,生育津贴在联网结算的次月月底发放到个人社保卡金融区或参保人指定账户。

 

手工报销:在异地生育或未能联网结算的职工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可由参保单位、职工个人或代办人持报销材料,到市区县医保服务大厅就近办理。

 

(生育经办机构地址及联系电话)

 

3.问:异地生育携带哪些材料报销?

 

答:①住院收据(发票)原件;②女职工身份证号码;③出院记录;④住院费用汇总明细清单;⑤待遇领取人社保卡或银行卡号。

 

4.问:女方生育时生育保险缴纳不足一年,咨询能否通过男职工的职工生育保险报销?

 

答:按照济政字[64]号文规定男职工配偶无工作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①男职工配偶生育前6个月以上无工作单位;②生育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③在职男职工配偶生育时,男职工已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按时缴纳生育保险其配偶于次月生育。

 

所以女方的生育保险不能按男职工配偶无工作的政策规定报销。女职工生育时连续足额缴费不满1年的,待用人单位连续为职工足额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满1年后,由统筹基金补支职工生育津贴。

 

5.问:如何报销生育津贴?

 

答:女职工生育时参保缴费满1年的,医保中心经办业务人员,在系统中直接提取联网结算信息,按照生育方式,直接结算生育津贴。在办理完出院手续的30个工作日后,自动按月打到社保卡金融区名制银行账号内。生育时不满1年的,待其参保缴费满1年后,医保经办机构按规定补支生育津贴,实现了生育报销全流程“不见面” ,“零跑腿”

 

6.问:生育时有并发症的怎么报销?

 

答:2023年1月1日后生产的,生育医疗费按照医保目录范围内100%报销,合规医疗费全部报销。职工支付的是目录外全部自费部分。不存在并发症或者合并症的说法了。

 

7.问:二胎休假158天,但生育津贴只发放98天,二胎增加60天为何没有津贴?

 

答:《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规定,女职工生育二孩的,除国家规定的产假98天外,增加产假60天;增加的产假,视为出勤,工资照发。省人社厅鲁人社〔2018〕169号文规定:对增加的产假、护理假,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依规落实。女职工生育二孩增加60天产假的待遇应由用人单位落实发放。

 

8.问: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女性怎么报销生育保险?

 

答:2023年1月1日起生产的,生育医疗费按照医保目录范围内,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100%报销,也就是说合规医疗费报销100%。产检费35岁以下1200元,35周岁(含35周岁)1800元。2023年1月1日起流产的生育医疗费:怀孕不满4个月的2100元,满4个月的2700元。

 

领取失业金期间的女性不享受生育津贴待遇。

 

9.问:产假期间能否不再缴纳社会保险费?

 

答: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应按规定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


来源:济南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