鹰潭市 职工医保住院医疗待遇政策(起付线、报销比例标准)


鹰潭市《关于调整我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相关政策的通知》规定:

 

起付线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统一为:一级医疗机构95%、二级医疗机构90%、三级医疗机构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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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鹰潭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