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西市 长期异地备案操作流程及待遇


问:长期异地备案操作流程及待遇

 

答:长期异地备案操作流程:一次备案,长期有效。

 

一、异地长期居住就医备案需提供备案材料:

 

1.异地安置退休人员:户口已迁移到异地,具备异地“户口簿首页”和本人“常住人口登记卡”

 

2.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具有异地居住证或居住证受理凭证。

 

3.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单位派驻异地工作证明。

 

4.“两城一家”大学生:具备录取通知书或学籍证明。

 

5.海南侯鸟人群: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案方式:

 

(一)窗口备案:

 

携带备案材料,到参保所在地各县(市)区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办理或各县(市)区政务服务中心办理。他人可代办,不需提供代办人材料。

 

(二)线上备案:

 

1、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线上备案操作流程

 

(1)下载“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点击首页【异地备案】,进入异地备案界面后点击【异地就医备案申请】,根据异地就医备案申请依次进行选择,完毕后点击【开始备案】,点击【我已阅读,开始备案】,按标记处进行信息填写和上传备案材料,填写完毕后点击【提交备案】,显示“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2、省内、跨省异地长期居住人员线上备案操作流程

 

(1)微信搜索“龙江医保”公众号,点击【服务大厅】-【异地备案】,选择备案情况后点击【确认信息】点击【我已阅读并同意后】进入填写备案信息按图片所示标注处进行信息填写,点击【确认信息】完毕后进入材料上传界面按标记处依次进行材料上传,【提交申报】,显示“提交成功”即完成备案。

 

3、三是5G视频办,拨打0467-12393电话进行办理

 

温馨提示:

 

一是备案开始时间选择在入院前。最多可提前30天;

 

二是使用异地备案材料进行长期备案,享受双向待遇(参保地和安置地);

 

三是未提交异地备案材料,使用承诺书备案只在异地(安置地)享受待遇,并在半年内补齐备案材料;

 

四是以单位形式参保缴费在职职工不允许办理异地长期备案【龙安、龙创、军转办、大商新玛特(需劳动合同)、龙煤集团伤残人员(参保单位、职能中心盖章的证明)除外】,政府机关驻外人员以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异地直接结算待遇:异地住院、异地普通门诊、异地定点药店个人账户、部分门诊慢特病病种实现直接结算,执行与我市相同报销政策。具体如下:

 

1.住院待遇:城镇职工异地长期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住院费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政策范围内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5%,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7%;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500元,政策范围内在职人员报销比例87%,退休人员报销比例89%;一级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300元,政策范围内在职人员报销比例90%,退休人员报销比例92%。

 

城乡居民异地长期备案人员在备案地发生的住院费用,三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8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65%;二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500,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80%,一级级定点医疗机构起付标准400元,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90%。

 

2.省内、省外享受普通门诊和包括高血压(III期以上)、糖尿病合并症、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门诊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在内五种门诊慢特病直接结算,执行与我市相同报销政策。

 

3.省内新增13种门诊慢特病待遇直接结算病种(1)风湿性心脏病(2)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3)冠心病(4)脑血管病后遗症(5)肝硬化失代偿期(6)慢性肾功能不全(7)类风湿性关节炎(8)房颤(9)慢性阻塞性肺疾病(10)再生障碍性贫血(11)系统性红斑狼疮(12)严重精神障碍疾病(13)活动性结核,执行与我市相同报销政策。



相关业务链接:

  1. 黑龙江医保查询·龙江医保(微信版)
  2. 国家医保服务平台(APP下载)

来源:鸡西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