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实现代缴城乡居民医保啦!(附详细操作流程)


广西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现在可以使用个人账户余额在广西区域内跨市/跨统筹区为家人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实用又暖心!那如何成功给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呢?

 

一、人员享受范围?

 

广西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授权人(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及绑定受益人(配偶、父母、子女、配偶父母),可享受该项服务。家庭共济账户绑定相关内容详见:你的医保个账实现“家庭共济”了吗?4种渠道教你如何惠及家人

 

二、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的渠道

 

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可实现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流程: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个人账户支付人登录并实名认证后,选择缴费后下拉到底部,选择个账代缴城乡医保,根据提示填入支付人与待缴费人信息,验证成功后点击“下一步”按提示完成缴费。(具体操作流程附后)

 

三、代缴成功后,如何查询缴费情况

 

在“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可查询实时缴费情况,或在代缴成功5个工作日后查询、打印正式缴费证明。流程:进入“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选择税费业务→个人缴社保费,登录并实名认证后,选择查询,可查询被代缴人员的缴费回单和正式的缴费证明。

 

四、不能代缴的情形

 

1.授权人个人账户无结余或结余代扣金额不足;

 

2.待缴费人不是共济账户绑定受益人;

 

3.共济账户受益人已经缴纳了该年度的城乡居民医保费;

 

4.广西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外省城乡居民医保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广西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微信版)
  2. 广西医保查询·医保服务平台(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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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广西自治区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发布:2023-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