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医保:生育保险报销需要哪些资料?生育报销标准是多少?生育津贴申领的条件有哪些?


1.生育保险报销所需资料有哪些?

 

统筹区内定点医疗机构。参保人员产前检查费用、生育医疗费用、流产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生育并发症或合并症等医疗费用,实行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参保人员只需按规定支付个人自负部分即可。生育津贴由医保经办机构划转至用人单位,由用人单位发放至参保女职工。用人单位按期向医保经办机构申报《山西省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领表》。

 

市外医疗机构。参保女职工和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在市外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费用,先由本人垫付,待医疗终结后,持以下资料,到参保地医保经办机构申请报销:

 

①参保女职工申报生育保险待遇时,提供以下材料:医疗费用手续(住院:住院发票、费用清单、住院病历;门诊:门诊发票、诊断证明)。

 

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申报待遇时,除提供上述资料外,同时填写《个人承诺书》,参保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只享受生育医疗待遇,不享受生育津贴。

 

2.职工医保生育报销标准是多少?

 

顺产限额:

 

一类机构3500元;二类机构2500元;三类机构1500元;

 

难产限额:

 

一类机构4000元;二类机构3000元;三类机构2000元;

 

剖宫产限额:

 

一类机构6000元;二类机构4500元;三类机构3000元。

 

3.生育津贴申领的条件有哪些?

 

用人单位按规定为其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时足额缴费的,职工从参保次月起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连续足额缴费满9个月的,享受各项生育保障待遇。

 

连续缴费不满9个月的,参保职工的生育医疗费用由医疗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支付。

 

参保女职工早产,并且用人单位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不足9个月的,如果用人单位是在其怀孕前为其参加生育保险并足额缴费的,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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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晋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