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 失业保险金、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金办事指南


一、政策措施

 

对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做好失业保险金、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和失业农民工一次性生活补助等常规性保生活待遇发放工作。

 

二、对象及条件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可申请失业保险金,并代缴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缴纳失业保险费,对连续工作满1年的失业农民工,可申请一次性生活补助。

 

三、资金来源

 

失业保险基金。

 

四、经办流程

 

失业人员可选择线上或线下申领,自审核通过的次月起按月发放。失业人员线下办理可持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到参保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线上办理可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市人社局官网、“西安市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西安人社12333”微信公众号微官网、“西安人社通”APP、支付宝“西安智慧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及“秦云就业”小程序等网上经办平台申领。

 

五、其他事项

 

为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代缴生育保险费,按上级具体文件执行。



相关业务链接:

  1. 西安人社12333·人社服务(微信版)
  2. 西安人社通APP下载(安卓版)

来源: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8-10